(1)强化广播电视频道管理。严格按照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、《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》及其有关实施细则的要求,强化内容审核,严格执行自制节目三级审核制度,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播放,杜绝违规播放广播电视节(栏)目的行为。
(2)强化新媒体平台管理。严格按照《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,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,从上到下对网络播出广播电视节目的导向、内容、价值观、格调进行严格审查,切实把好节目入口关、审核关,落实审核制度。
(3)强化电视主持人管理。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的通知》,严格执行主持人“持证上岗”制度,强化主持人培训。做好嘉宾节目前培训,引导嘉宾遵守广播电视管理的有关规定。(审核:谭守学)